郑州交警部门完善“六项机制”筑牢校车安全防线
2023-09-12 10:18:35 来源: 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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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为切实加强辖区校车管理,有效杜绝因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立足实际,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六项机制,旨在消除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规范校车运行秩序,让学生坐上“放心车”。

一、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分析研判机制。为确保实时掌握辖区校车安全情况,公安交管局规定每周一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分析研判会议”,总结分析一周以来辖区校车运行情况,梳理汇总相关数据,收集整理暴露问题,并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保障辖区校车管理工作良性运作。

二、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指导各勤务支队积极与辖区各校负责人及校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双向责任状,明确学校为第一管理责任主体,校长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校车日常接送管理情况,落实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派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对校车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三、完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通报机制。采取突击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的勤务管理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充分依托护学岗,在校园、幼儿园门口及周边地区或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持“六必查”原则,坚决取缔农村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客车等“三无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宣传阵地教育,并建立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档案,以 “七进”宣传为载体,每月定期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分管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安全讲座、交流谈心、观看典型案例,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切实做到安全遵章、文明行车。同时,严格落实民警承包责任制,将辖区中小学校划区层层承包到大队、到民警,由承包民警兼任交通安全校外辅导员,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教育学生不乘“黑校车”、超员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

五、完善校车车况安全检查报备机制。根据各勤务支队属地化原则,定人定车,定期深入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校车车况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刹车、转向、灯光、轮胎、座位、安全门、灭火器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对安检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下达停止营运通知书,坚决禁止其上路行驶。真正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六、完善护学岗工作机制。各勤务支队针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交通状况,区分重点、科学勤务、分类实施,对主次干道路边、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小学、幼儿园增派护学警力,加强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学生安全。同时,协调学校以及家长、志愿者等共同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为孩子们创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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