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花呗”套现 刷出去7000元被拉黑咋办
2023-07-11 09:24:43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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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东杰) “花呗”作为一款贷记类金融产品,已经为不少在线支付的人所使用,然而,有人想通过套现的方式虚假交易,由此也产生一些纠纷。今天,记者带你来看一起由河南省博爱县法院审理的案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今年4月12日,王某因信用卡欠款到期,萌生利用支付宝“花呗”套现偿还。后经朋友赵某介绍找到商家刘某,协商以买衣服为幌子,王某用“花呗”支付7000元到刘某支付宝账户,刘某扣除手续费后将余款返给王某。王某将7000元支付后,刘某未按约定返还套现金额,且将王某微信拉黑,电话拒接、短信不回。王某无奈将刘某诉至河南省博爱县法院,要求退还“花呗”金额7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王某和刘某的陈述及证人赵某的证言,可认定双方之间并无真实的交易,只是利用“花呗”进行套现。王某和刘某的支付宝账单记录亦显示,王某通过刘某的支付宝收款码,用“花呗”向刘某扫码支付7000元。根据《民法典》第146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本案中,王某利用“花呗”套现的行为,因虚假的意思表示而无效,故刘某应予以返还,依法判决刘某偿还王某7000元。

■说法

“花呗”套现被明令禁止

博爱县法官表示,支付宝“花呗”是一款贷记类金融产品,其功能仅限于购物消费使用,并在其用户的约定中明确告知不可以套现。本案虽依法判决刘某返还王某套现的钱款,但王某以虚假交易方式套现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也影响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法院对其套现行为给予负面评价,责成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禁止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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