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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协委员张萍: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2023-01-14 17:19: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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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年来,河南省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在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实践中,自上而下的垂直型系统和各部门内部系统数源交互不够、共享不足,导致智能组件运用不足、大数据算法能力不强,亟需构建一个数源综合集成、数据共享共用、系统高效运行的智控平台应用,提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以及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重大任务执行全周期管控更聪明、更智慧、更精准。

目前,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河南省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全程网络办理,即从受理到送达全部网络办理。河南省政协委员张萍认为:“但由于部分部门系统未能和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政务服务事项运行中存在‘二次录入’等现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优质的网络数据平台可以切实提升城市营商环境,但多部门的实施环境和管理也不利于网络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的开展。

据张萍观察,河南省政务服务数据平台存在缺乏统一明确的顶层设计,部门间壁垒难以破除,数据重复提交现象普遍等方面的问题。

如何解决如上问题并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张萍认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应强化顶层设计,打破省级部门的数据壁垒,对现有的系统架构和法规标准进行全面梳理,从省级层面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各部门开展数据资产统计与监测,明确各部门的数据责任清单,构建数据资产底账,实现构建大数据慧治、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省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构建数据共享标准规范,理清数据资产,明确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标准,统筹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强化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官方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加快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按照“按需共享、应享尽享”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共享清单,统一数据标准,明确数据交换和核验服务的责任。

加快推进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地方数据回流工作。推进国家级、省级部门集中收集的地方业务数据回流地方,明确各类数据确权和分级标准,便于市级进行数据收集、应用和评比考核等工作。对于已经通过责任清单、需求清单确权的数据收集行为,禁止开展二次收集,省大数据局直接申请调用,取消其他单位重复录入数据。涉及调用数据的协调工作,由政府协调相关单位配合落实。同时针对数据业务考核,建议在平台数据对接不彻底的情况下,淡化业务量的考核或暂缓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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