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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闻】郑州与开封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将探索“1+8”郑州都市圈公积金互认业务
2022-08-04 15:38: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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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郑开住房公积金同城化管理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已于近日正式公布,两地缴存职工可参照该业务指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根据业务指南,开封市民来郑购房,可按照郑州市缴存职工的同等条件在郑州市办理公积金贷,最高贷款金额可达80万元。


(相关资料图)

除郑开两地外,郑州市7月21日公布的《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若干政策》还明确提到,探索“1+8”郑州都市圈公积金互认业务,实现都市圈内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有效满足都市圈其他城市入郑新市民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

开封市民在郑购房最高可申请80万元公积金贷款

按照业务指南要求,开封市民在郑申请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所购住房产权明晰,为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且购房人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余款未支付;

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无大额债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同意使用郑州中心要求的担保方式。

贷款比例:

新建商品房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的比例最高为70%;存量(二手)商品房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的比例最高为60%;组合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金额+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的比例最高为70%。(仅新建商品房可办理组合贷款)

贷款金额:

同时符合下列情况,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1.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3.拟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仅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拟购住房为家庭第二套房;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对应最高限额的同时,不超过家庭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1.拟购住房为家庭二套房;2.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

1-5年期的贷款年利率为2.75%,6-30期的贷款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业务指南》还提到:申请贷款时家庭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经办理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2年内个人征信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记录的;购买“别墅”、“公寓(不含居住公寓)”及单独出售“地下室”等房产的,有这些条件之一的,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郑州人在开封申请公积金贷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业务指南同时明确,郑州市缴存职工(含县、市、区)来开封市(含县、区)购买自住住房,可按照开封市缴存职工的同等条件在开封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所购住房产权明晰,为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且购房人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余款未支付(商转公贷款除外);购买二手房的,过户时间距办理贷款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时间不超过6个月;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同意使用开封市中心要求的担保方式。最高贷款金额同样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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